20160303

該說嗎?

photo credit / LaVladina via Flickr, CC liscensed

今天我們要討論一個,我也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我想知道,卻不想說的分 隔縣=====

他們終於要結婚了,大家都為她高興,因為她的故事只能用,「守得雲開見月明」來形容。他們交往五年,前三年他都不認她,所謂不認,就是他們像男女朋友一樣約會,他像男友一樣接她下班,她像女友一樣去他租的房子過夜,但是他不需要跟別人說他有女朋友。

男生說,我很喜歡妳,但我還不想定下來,我也不知道怎麼跟其他人介紹妳。不知怎的,她以前從不會這樣想,但遇到他之後,她也覺得,他們的關係不需要經過別人的認可,他們自己知道他們彼此喜歡彼此就夠了。

男生是公司裡的小主管,是個可以在繁重中保持幽默的工作狂,前一天加班到半夜,隔天西裝上仍然沒有一條皺褶,頭髮偶爾亂個兩根還是很有型的男生。他有潔癖、手機跟螢幕桌面是家裡養的貓,沒聽過或看過所謂的女友。

原本就沒有安全感的她只會更沒有安全感而已,她忍不住偶爾翻翻他的電子郵件,偶爾看看他的手機,其實大部份時候也不會特別發現什麼。有一次她從他皮夾裡看到一張發票,不過是兩杯咖啡,但她的天線就是這麼敏銳。那偏偏就是他跟前女友見面的發票,他沒試著解釋,他的態度是,這根本就沒什麼,所以我才沒告訴妳。還有一次她在他電腦裡看到女同事傳給他的電子郵件,內容並不曖昧,但一天之內來回了十次閒聊。這回她沒再問他,也沒什麼值得問他的,她只是時不時追蹤電子郵件串,直到這段「友誼」似乎過了熱潮。

她受不了自己的猜疑心時才跟姐妹說,但也受不了姊妹批評他,沒有要分手的感情,容不下別人的直白。有一天她受不了他不認她,提了分手,怎知他就認了。其實早該認的,兩個人能拖這麼久也是奇蹟,不知道該說是她的忍耐程度超乎尋常,還是他總是知道甚麼時候才真的需要讓步。又過了兩年,她說他們要結婚了,又是在不結婚就不用繼續交往的拔河上,他同意結婚。

故事說到這裡應該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吧。她的姐妹卻意外得知他在外面跟小女生曖昧的消息。好死不死,那小女生是姐妹其中一人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你說世界怎麼會這麼小,它真的就這麼小。小女生透過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要打聽一下型男主管是不是真的沒女友,還是太會佯裝單身。

所以妳知道了,妳知道這男生的個性大概改不了,但妳也知道妳的好友就在等著結婚,妳也知道妳若揭開這件事,除了口角爭執外傷心落淚之外,不會改變什麼。妳除非是要表達立場「妳別嫁給他!」,否則沒什麼好說的,但妳內心知道這不是妳的立場,不然妳兩百年前早就說了,而且妳的立場在他們的戀愛裡一點兒也不重要;另一面是,假若他之後外遇了,妳會不會後悔此時此刻沒有先警示她?其實不會,因為她比妳還知道他是怎樣的人,這是她的選擇,妳不能把她的選擇背在自己身上。

講到這裡,我好像是支持不說的。為什麼說我不知道答案呢?因為這事若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希望我的朋友可以告訴我。我一直都只想聽實話。所以我這不是雙重標準嗎?對,所以我沒有答案。

原刊於姊妹淘,經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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