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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3

不正名的好處



戀愛,或兩個人在一起,以前我看得很重,現在覺得其實這是沒什麼束縛的關係阿(跟結婚比起來)。

想想,在一起也不過就是你們彼此同意你們在一起,你們的朋友大概也知道你們在一起,要在一起多久,在一起的時候有什麼規則都是自由的。就算要分手,也只要單方面宣布就可以,不需要兩個人都同意。

因為這麼簡單的事情你也不要,大多數女生都很討厭男生這麼做。說不要公開,就是不承認我,感覺男生一定是要背著我要去幹嘛(有時候的確也是)。但是男生比較不會討厭女生說不要公開,因為男生只要吃得到就好了,誰知道我在吃有差嗎?


不過,我最近發現一件事,喜歡不正名的人愈來愈多,男女皆有,且他們不是為了要去偷吃。

其一是年紀帶來的各種問題。比如已經超過35甚至40歲的戀愛,女生不願意承認這是戀愛,有一個原因是不想太快見到對方家人,也不想帶他見自己家人,不想這件事一下子就推到結婚上頭。

正因為年紀大了,身邊的人都在期待自己趕快找到對象,你更不想讓別人知道你有對象,因為那什麼時候要結婚的問題就會接踵而來,拜託我們才剛開始交往好嗎?Give us a break!


其二是,或者我們更不想要形式了。那個離過婚有小孩的,他拒絕我稱呼他女朋友是女朋友,「我們只是很好的朋友」。你放屁!我大笑說,但也沒多跟他爭論,既然沒有要結婚的打算,兩個人做兩個人想做的事情,是女友或好朋友有差嗎?

經過多段戀情,甚至許多人是經過結婚/離婚,再談戀愛時,更不願意固定彼此的關係。

上面兩個,總歸一句就是怕麻煩。


其三是,現在很多人似乎都容許戀愛有一段試用期了。我是說真的,就像有人把同居視為結婚的試用期,也有人把不正名的期間視為戀愛的試用期。就是如果我們這樣過了一段時間還是想跟對方在一起的話,再公開也不遲。他覺得她是因為不安全感所以不願意說這是戀愛,就在這段緘默期當中談戀愛,屢次應付你若不愛我了就說也沒關係的試探,或是今天我好像沒那麼愛你的打擊。



有點跳躍的結論,作為一個觀察者。我所處田野的年齡帶往上移,而這個區間的戀愛有愈來愈多寬鬆灰色的空間,也未嘗不是好事。

延伸閱讀
沒有名字的關係


photo credit / LaVladina via Flickr, CC liscensed

20140324

公開(不公開)的故事

想到幾個有關的故事可以補一下,剛好都跟結婚有關,想想公開真是比不上結婚要負擔的責任。

=====現在正在不公開的請回文的分隔線=====

之一,我去參加他婚禮的時候,是第一次見到他老婆。但他上台致詞的時候說,他跟他老婆已經交往5年了,我心裡小小訝異(因為認識幾年以來,我們也發生過一些事情,是沒踰矩,但會令人忍不住想說喔,這些時候他都有女友呢)。

此時我兩共同的朋友靠過來,用一種玩笑的口氣說,「怎麼樣,失落嗎?」
「你很白痴耶,」我笑
「人家結婚啦。」
「我難道不是受邀來參加婚禮的人嗎?」這時候我有男友,但這位朋友並不知道我有男友,所以才來糗我。


之二,我去參加她婚禮的時候,她也在台上說,我們交往7年了。我有認識她男友那麼久沒錯,只是前幾年他都拒絕這頂帽子,所以我想只有她自己可以定義他們什麼時候開始交往的,要說是哪一天也都沒關係吧。

在座的也有他公司同事,許多人面露驚訝的表情,也有人說是收到帖子才知道他有女友。我有個想法是,是不是對某些人來說,關係是因為結婚所以不得不公開,或者說到了要結婚的時候才願意公開?


之三,不過還是有人結了婚也沒公開(而且還不是劉德華或吳宗憲)。有天我朋友非常驚訝地跟我說,那個比利結婚了!比利是他公司同事,而且是最熟的同事之一,經常一起去拜訪客戶、出差,下班以後還會聊LINE約打球的那種朋友,「而且他結婚3年了!」

他還不是從比利本人口中聽到,是從比利的老婆那邊傳過來的,因為比利跟他老婆是辦公室戀情,兩個人都瞞著公司,連婚假都沒請。有天比利的老婆被公司同事發現結婚了,大家太過驚訝,跑來問我朋友,因為覺得如果比利真的結婚了,只有我朋友有可能會知道。

他直接問比利:「你結婚囉?」
比利:「你從哪裡聽來的?」

總之比利瞞到我朋友連他有沒有女友都不知道的程度,應該是史上少見。


PS.請大家不要拿性別做文章,我沒有要說哪個性別比較怎麼樣的意思,只是剛好而已

20140317

公開戀情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對某些人來說,公開戀情變成戀愛是否可靠的指標之一。也許是從我們愈來愈習慣公開所有事情開始......

=====我很低調的分隔線=====

戀愛最最基本跟普遍的定義就是我喜歡你,你也喜歡我,我們維持一段互相喜歡(並且通常只喜歡對方)的關係。

在這個定義裡其實沒有別人。

今天我們要談一下公開/不公開的定義。

舉例來說,有些人一交男友/女友,就要改臉書狀態,一分手也要改臉書狀態,他們覺得這樣才叫做公開。也有些人是只要出去約會必幫對方拍照打卡標記對方,認為這樣叫做公開。

我想對這些人來說,不公開臉書狀態,標記必須得我同意的我,應該就算是不公開吧。(但我也不公開我讀過的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阿,難道這代表我是假學歷沒讀書嗎?)

有些人則是認為公開是見朋友,我參加你朋友的聚會,你參加我朋友的聚會,我們的朋友都知道我們是男女朋友。也有的是一方願意去見對方朋友,但不願意把對方帶去見自己朋友,反過來的,就是願意把對方帶去見自己朋友,但不願意見對方朋友的,我也遇過。

還有一種公開是,見父母的那種。這跟見朋友有點像,就有些是可以見對方的父母,不能見自己的;有些是可以見自己的,不能見對方的。

還有一種公開是可以一起走在路上牽手的那種,但是在朋友面前就會裝沒事。

我的意思是,什麼叫做公開/不公開,定義其實比你想像的模糊


在現實世界裡,常見的問題是,公開代表了什麼,當雙方可接受的公開不在同一個層次上,甚至說,對方是想要有在一起說沒在一起的那種不公開,對另一方來說,對戀愛最根本的信心也會動搖。

想公開的勢必會覺得為什麼你不想公開,你是不是不想讓別人知道你有男友/女友,你是不是想維持單身的形象,還是你跟別人在曖昧,還是我根本就是第三者。雖然我是低調派的,不過說真的,上述這些理由都有可能,我沒有要為不想公開的人辯護,我並不知道每個人不公開的理由。

每當有人問我,他說不要公開,我覺得很痛苦是不是我想太多了,我是不是應該接受這件事?

接不接受是你自己要決定,重點是,這件事情是無可迴避的,假如你想公開但對方不想,它會無時無刻困擾你,就像趕不走的蚊子一樣,也是有人可以這樣被咬好幾年,有人連一下下都不行。

延伸閱讀:沒名字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