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談一下,這件事有多難?
=====沒有你想的那麼難的分隔線=====
我當然不會說這件事有多簡單。我以前用過<王牌天神>(Bruce Almighty)的比喻。這故事是說,金凱瑞是電視記者,有天得到了上帝的能力,可以呼風喚雨。他女友珍妮佛安妮斯頓跟他在一起很久,卻決定要離開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File:BruceAlmighty_poster.jpg#file |
金凱瑞一直對著她想要施展上帝的力量,喜歡我喜歡我喜歡我,他默念,可是什麼事都沒發生,然後他想到了一條至高無上的原則:上帝也不能改變人的自由意志。
對,這件事情就是這麼難,喜歡一個人是對方的自由意志。
所以每次有人寫信來就問一句「請問我該怎麼讓他/她喜歡我?」的時候,我都想說你真的很看得起我。我應該要回信說,請匯款到這個帳號,我會給你一組愛情咒語,你就照這個每天在家裡念,對方就會愛上你。
我的意思是,你才是那個最想要對方喜歡你的人,你應該要比我這個沒見過他,也不認識他的人更知道,他喜歡什麼樣的人。
讓一個人喜歡你不會像一片蛋糕那麼簡單,但是它真的很困難嗎?
我常看到有人留言回應說「好難好難,」我都想問,那你有認真想嗎?我的意思是,我說「主動是想辦法讓對方喜歡你」你就自問「什麼辦法可以讓對方喜歡我?」然後在那個當下就得到答案「我不知道(也許心裡的OS是:請大魔王告訴我),」那我也只會覺得你沒有認真想阿。
我們在<表達喜歡>裡談過,表達喜歡的第一步是了解對方。也就是說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你是不是知道對方是怎麼樣的人(還不是對方喜歡怎麼樣的人喔),然後我們才可以談怎麼跟對方相處,怎麼讓他喜歡我。
延伸閱讀:表達多點喜歡(算是主動的第一步)
2 則留言:
謝謝大魔王,我知道這順序了.越來越覺得一見鍾情這根本是笑話,人還是要經過相處後,才知彼此是不是適合再繼續當朋友,甚至更進一步
覺得好難+1
雖然不會一見鐘情…但會鐘情的大概三到五見就會鐘情了冏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