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很愛一個人的經驗,很值得記住。
等妳有點長大成熟以後,甚至會懷念的,妳在冷靜之餘懷念熱切,在理智之餘懷念瘋狂,在步上軌道之餘懷念失速。讓妳發瘋的人已經一點兒都不重要了,妳懷念的是那個燒到昏頭的自己。
反而是有一次,妳受傷慘重之後,決定不要再付出那麼多,妳想找一個喜歡妳比妳喜歡他多的人,妳想要得到最好的待遇,妳想要任性而不受罪惡感限制,妳想要當一次花蝴蝶看看,妳想被男人簇擁,有人為你爭風吃醋。
所以妳去試了。妳加入了那群一直說要帶妳出去玩的中年未婚型男大哥哥團體,每個周末流連在不同夜店,學玩新的酒拳,有酒膽而無酒量,有時醉到在廁所吐個稀哩嘩啦。他們都對妳很好,跟他們出門不用花一毛錢,曖昧調情跟打開水龍頭一樣,要多少有多少。他們不會碰妳,至少是還不會,或至少不會碰到妳討厭的程度。他們太成熟了,看得出來妳還單純,心裡就怕這不是一夜情。這遊戲填滿了妳無聊的假日,讓妳覺得,玩玩遊戲也不錯,談戀愛,太累了。
渾身散發出「單身」氣味的妳,也吸引了不少追求者。經過一番廝殺後,妳挑了外型不是特別突出,還算有趣,總是仰望著妳的男人。一開始,一切就和妳想的一樣,他把妳捧在手心上,妳說往東他就往東,妳生氣他就道歉,妳任性他就順從,妳不理他他就不知所措,這種絕對優勢的感覺很爽,爽到妳開始刻意跟其他男人約會,在朋友面前貶低他,只是因為妳可以。這感覺為什麼似曾相似,妳覺得奇怪,我在哪裡聽過這個故事,阿,原來就是我自己,只是角色對調而已。
不過兩個月妳就提了分手,他還苦苦哀求,求妳回來,問妳他有哪裡不好,他都可以改。不愛原來可以這麼冷漠,妳看著痛苦的他,心裡一點猶豫也沒有,頂多是覺得麻煩。那天妳回家,心情格外輕鬆,我只想忘記你存在過,忘記我談過這場戀愛,因為這根本算不上戀愛。
===註===
原文登於3/20姊妹淘
2 則留言:
這樣的戀愛到最後真的會覺得根本不應該浪費時間在上面過。
然後被拋棄的男子變壞再拋棄別人…(無限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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