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7

托詞

有些東西你需要一點托詞,雖然二個人都知道我們要幹嘛,但用不著說破。比如用在做愛上面,雖然你要做我也要跟你做,但不用把話講那麼白。

=====也想要幫Daniel Craig找文具的分隔線=====

我很愛的例子是皇家夜總會裡面Daniel Craig(oh 他好帥),跟假裝是他老婆的女探員一起Check in飯店房間。稍微巡視完房間之後,女生站在客廳裡,而男生站在臥室門口說了一句,

Bond: "I can't find the um... the stationary. Do you want to help me look?"

女孩子笑了,隨後進房去。我們只是要個理由走進房裡而已。

另外可以參考吉本巴娜娜的小說盡頭的回憶中<幽靈之家>一篇。男生即將出國讀書,二人互有好感,但都沒有說明。
岩倉: 「小節,我真想吃妳做的蛋包飯......要不要現在就去做?」
小節:「材料費要你出喔,可以嗎?」
岩倉:「那當然」

接著是小節的內心話,「我想,我倆心裡都明白,這段對話就和『可以跟妳上床嗎?』,『好阿。』沒有二樣,......」

這也就是餞別的做愛的托詞。托詞並不是純然的藉口,而是隱而未顯的默契。托詞是個梗是個台階是件糖衣,有這麼好的東西你幹嘛不用。不過從上面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看出來,托詞是雙方都認知這是個托詞的情況才好。「我以為我真的是去他家看DVD阿,」我當然不能說這女孩子這樣錯了,但你若是遇到壞人可能就會身不由己了。而且就算你安然無事離開,男生可能也會覺得你都來了,假仙甚麼。

其實我原本完全不是要寫托詞的,哈。相對於托詞的好用,其實我認為在一般的狀況下,也就是你是要約女生出去,要她的msn或要她的手機之類,根本不需要托詞,也不用任何理由,理由這種東西就是講愈多愈像藉口,寫下去篇幅太長,敬請期待下集。


===題外話===

我要出去玩,如果我有夠努力的話,可以期待為期一週的連線文或分享文

1 則留言:

虎 提到...

記得多拍一些街頭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