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Breakup etiquette

最近對拒絕這件事情還蠻有興趣,每個人可能都有自己認為的分手禮儀,我們今天來談一下可能涉及那些層面。

=====我在這方面蠻苦手的分隔線=====


到底要不要聯絡?

其實我覺得沒有一定,我的立場是我可以跟你當朋友,那要不要當你自己可以選擇,我不會強迫你跟我當(自己提分手還硬要跟對方聯絡關心對方害對方走不出來),也不會硬不跟你當(立刻把對方打入十八層地獄認為他是個大壞蛋)。除非我認為我不適合見到他,我才會主動選擇不聯絡。

以前我比較認為很傷心的那方不要一直去跟對方聯絡,這種叫做飲鴆止渴。提分手的那方也不要自己一直去戳對方。這牽涉到下一個問題:應該假裝是朋友嗎?詳見:多久後你才會跟他/她做朋友?,不過我都說假裝了,應該知道我的立場。

現在看得更淡,就覺得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反正一切都會過去。

有些可愛的小朋友會做不見面宣言:「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我會把你的MSN封鎖刪除」、「我會刪掉你手機」。基本上這些宣言都是無用且無聊的,只有 捨不得的人才會特地公告這件事,因為宣告的本身就是聯絡。要刪就刪有甚麼好通知他的,通知對方就是想知道對方會不會在意你說不要聯絡,會不會因此做出甚麼 反應。有人跟我說,他這樣做是因為話已經說出口沒有後路了,就可以下定決心。真有這種事就好了。

比較實際一點的,分手總是會包含對方的東西該如何處理。我寫過錢的事情。可是實際的東西其實也蠻麻煩的,有找好友一邊哭著一邊在前男友家收東西,也有叫朋友去跟前男友收東西,也有前女友把東西寄給共同的朋友(因為是遠距),對方卻不肯收導致共同的朋友很倒楣家裡多了一堆垃圾。

我在這方面也得過冷血無情的外號,事蹟是曾經分手後下一次見面(幾天後)就把對方所有東西都整理好要還他,他看到我收好一包臉色大變。「可是我真的沒有惡意,只是單純怕他會需要用到,」事後我跟友人提到這件事的時候解釋了一下。「就是因為你一點都沒有其他意思,才讓人傷心。」

另外最近臉書上蠻紅的一個男女友測驗裡面也有一題是:有在用前男友送的東西?雖然我一時想不起來我有沒有在用(可能我在用但忘記是別人送的),但我立刻勾選,因為送給我不就是我的了嗎?有甚麼好不用的。

甚至前男友留下來的東西,給下一個男友用我也無所謂(可能新男友比較有所謂),對我來說不就是個東西嗎,東西是要看給誰用,不太需要管他的過去。

不過回到Etiquette這件事上,互相歸還東西可能還是要抱著慎重一點的態度,如果對方想要回去就還給他,對方不想要了就處理掉,沒必要在這個地方做文章。


===後記===

我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分手後有要回我的東西和照片(好像起因是曾經聽他說過跟女生分手會把對方的東西燒掉)。不過拿回來甜言蜜語的留言本也不知道要幹嘛,我想後來也是丟了吧。


Ps. 下週掃墓休一次,不過會有 兩個跟死亡有關的真實笑話

20110328

道理?

每次遇到戀愛當中想講道理/公平的論點,就覺得沒什麼好說的。因為事實上戀愛不太有道理也鮮少公平,你無法衡量對方愛你多少然後自己也只愛對方相同的程度,你也無法要求對方愛像你愛他那樣愛你。

=====我們只能希冀而已的分隔線=====


雖然沒有顯而易見的公平,還是有可以互相(台語)的地方,我們要談一些常見的造句。

例句1:我可以......但你不可以......。這個句型我們之前提過幾次,最常見的應該就是女朋友說自己可以跟男生朋友單獨出去,但男朋友不能跟女生朋友單獨出去。我可以忘記生日週年和情人節但你不能忘記。

雖然說我們不要講公平,但也不是因此就可以大辣辣地要求不公平。那天我聽個女生說她去美國玩要借住前男友家,因此跟現任男友大吵一架。她覺得我跟他已經是朋友啦,而且前男友家裡還有現任女友,很多理由。我只問她,那妳男友去美國玩可以住前女友家嗎?明擺著是無理取鬧的事情,女孩子常常當作是頒布皇旨,只會讓男生覺得妳真的不可理喻。


例句2:我想......所以你也可以......。上一句是強要對方接受不公平,這一句就叫做假公平。我想跟去夜店玩,所以妳也可以去夜店玩。或是我想多認識幾個女生,妳也可以去多認識幾個男生。看起來好像好公平,其實規矩仍然是單方面定的。但是我一點都不想去夜店玩阿,你叫我去幹嘛。我一點都不想認識別人阿,為甚麼講得好像我是自己關在家裡放棄機會。

這種形式的相反就是例句3:我不會......所以你也不可以......。把自私藏在公平下面。

戀愛的規矩其實最健康的狀況就是雙方都同意,內容不一定公平,但兩個人都接受這條款。像虐待狂與被虐待狂,並不是一個人拿鞭子一個人被捆綁就一定是怎樣的不公,而是想要拿鞭子的人拿鞭子,想被捆綁的被捆綁,雙方都喜歡這樣的相處方式。


最後我要講一部漫畫<裁判長,這案子判刑4年,如何?>,作者去旁聽案件審理而畫出來的社會溫馨(?)寫實類漫畫。裡面有一個案子是男生被大正妹女友打得很慘,女生在被告席上甚麼都沒說承認一切犯行,但律師請了一個情狀證人(瞭解被告生活情況的證人),竟然就是她鼻青臉腫的男友。
律師:你們的關係是?
男友:我們是SM。
律師:所以xxxx小姐是虐待狂?
男友:不,我才是虐待狂,她是被虐待狂。

臉上還纏著紗布的男友表示,虐待女友的極致就是強迫他女友扮虐待狂。因此女友表面上虐待他,其實被虐待的是自己(被強迫扮演虐待狂),而男友在被虐待的同時,其實正在觀賞女友受虐待(我強迫她虐待我)。兩相情願。

20110324

不見面的拒絕

其實我上次寫拒絕的時候留了一個梗,不過好像沒有人發現。因為廢話太多,梗順延到這回。

=====其實不是很擅長拒絕別人的分隔線 =====


被拒絕有很多種,連面都不給見的那種最叫人難堪。比如分手連面都不給見,傳個簡訊就想要分手的人,不要說你不愛對方(因為本來就是因為這樣才分手),而是連要結束人與人之間一對一的關係的時候都無法作到最基本的尊重。

上集有提到<型男飛行日誌>,男主角負責解僱別人,就是把每個人叫到小房間裡跟他說公司不再需要你的服務的那個人。台灣不知道有沒有專門的這種工作,因為我聽到的都是由部門主管開口。公司來了一個年輕氣盛的小女生(長大的妙麗),提議用視訊的方式遠距解僱員工以節省成本。接下來發生啥事,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租DVD,本片非常好看,大推一個。

當所能接收到的訊息只有幾行文字,或者只有聲音,就算有螢幕上的畫面,面對殘忍都是不足的。


他傳來一個簡訊說,對不起,我喜歡上別的女孩,我想跟她在一起。

然後她瘋狂打給他,打了個把鐘頭以後他接起來,說他不能過去找她,她哭著求他求了好久,他幾乎是無動於衷,但最後還是答應「晚點」會過去。然後她陷入漫長的等待,中間持續害怕他變卦決定不來找她。他來了以後她知道一切無望,但至少是由他親口說出來由她親耳聽到,他看到她泣不成聲,感覺到她抓著他的衣角。他眼裡有猶豫,不是猶豫要不要留下,而是想知道過了多久時間,也許那個女孩就在樓下等著,充分的殘忍,她其實想把這一切牢牢記得。



又或者

他在螢幕那頭說,分手吧,我知道妳不會提,我幫妳提。螢幕上的臉孔與嘴型和喇叭傳出的聲音有些微的秒差,她愣了一下。在一起五年,他從來不曾提過分手,她嚇壞了。看著他一副痛苦又抱歉的樣子,但自己無法擁抱無法撫摸無法感受他,是不是自己流淚的樣子傳送過去也是不同步碎裂的片段畫面。不管她怎麼否認怎麼解釋怎麼央求,他看起來心意已决,更何況她能對螢幕和喇叭做什麼?她所能做的最靠近他的事情只有上網定一張單程機票而已,不過誰又能真的拋下一切?

20110321

臉書的恐怖

自從臉書落實在我的生活以來,屢屢拓展了我對人際交往應有行為和形式的認識。當你可以輕易地找到所有朋友(或朋友的朋友),你透過這個平台能進行的破壞/宣傳/連結也超乎想像。

=====我很害羞請不要跟我要臉書帳號的分隔線=====

先說一下,Facebook 2004年成立,2005年完全開放,我在2006年註冊帳號,當時幾乎沒有台灣人在用,介面也是英文的。會發展到現在這個我所有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工作認識的人都有一個臉書帳號(而且臉書這個暱稱也開始勝過Facebook的本名)當時沒有料到。

過去二十幾年來,我們相當習慣「朋友圈」這回事,工作上的苦水可以跟大學同學抱怨,跟大學同學鬧不愉快可以跟高中姊妹抒發,部落格可以只告訴幾個比較要好的朋友,被其他人找到大不了直接丟掉換一個。新交的男友可以選擇什麼時候要帶給大家看,過去的戀情刪掉照片刪除封鎖MSN也就煙消雲散。

現在不是這樣。

因為多少有幾個交集的朋友,臉書會推薦男友的前女友給妳加為好友,「你可能認識這個人」配一張她的照片。當然妳會想臉書是不是也曾經推薦現任女友給前女友加為好友呢?我不是要說這樣有多觸景傷情或難堪,畢竟妳又不是非加對方不可,只是這樣認識前後任的方式,在臉書時代之前沒有。

更不要說分手現在又多了de-friend這道手續。最近一次遇到的驚人之舉是女方在臉書上Po了類似分手的訊息,除了狀態下面立刻像繁殖一樣增生的問句以外,據主角說電話如潮水般湧來,大家都要問她怎麼了(我也是其中之一)。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讓這麼多人知道兩個人分手了也唯有臉書辦得到吧。

甚至你不用宣布什麼,你只要更改感情狀態那一欄(現在有單身/穩定交往中/已訂婚/已婚/一言難盡/死會但可活標的情侶關係/喪偶/已分居/離婚可以選擇,BTW一言難盡是什麼鬼),就可以昭告天下。直到我去查了臉書才發現原來關係可以細分到這些名目(選項到底是誰建議的?)。

我想大家都已經看過南方四賤客臉書篇,真的有我的男生朋友因為這樣跟女友吵架「你為什麼狀態是單身?」,「你不想跟大家說你交女朋友了嗎?」。

我也聽過女方其實還沒準備好公開,男生馬上就改成穩定交往中,還Tag女方,女方稍微裝傻幾天兩個人就吵架了。(是不是在單身跟穩定交往中該增加一個,「有對象但還不穩定」?)

然後是更為表面的感情狀態討論,表面指的是形式,應該隱密私下的兩人關係,變成公開的宣示,還造成確實的效果。比如曖昧中的兩人,本來關係都是一言難盡,然後有天女生就默默地跟男生說「我要把狀態改成單身囉?」,男生無話可說。

有時候一方改變狀態前甚至不會先告知對方(試圖造成更大的打擊),也就是等你登入之後才會發現男/女朋友現在叫做「一言難盡」,然後下面有二十個人按了讚,十個人問說要不要幫介紹帶聯誼。


最慘的是,上了臉書之後發現自己跟對方的照片都被刪掉了,然後他在自己的臉書上留言說自己傷害了別人(是我嗎?),已經有一票人都按了讚回了文,然後他才告訴我他要分手。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我之前就知道他要跟我分手了?

最近她問我,如果我去那個女生臉書上留言不知道會怎麼樣喔?我說這麼無聊的事情妳幹嘛做,妳男友已經不要妳要了人家,這樣只會顯得自己不甘心而已。

20110317

拒絕

人生總要經歷幾次拒絕

=====以拒絕為生的人非常厲害的分隔線=====

我這一陣子連續被捐血車拒絕了二次。先呼籲大家去捐血,你們這些身體健康可以捐血的人,捐血一點都不痛,對身體新陳代謝有益(加快製造新血),而且捐血車的餅乾很好吃,趕快開始第一步啦。台北捐血中心,可看血液庫存量

捐血車(台北捐血站位置)通常會長期停在一個地方,通常是公園旁邊,方便民眾排隊等候。捐血蠻花時間的,每次都要填寫資料,回答各種健康問題,身高、體重(我懷疑多少女生從這題開始就說謊了)、你有沒有得過高血壓、腎臟疾病、心臟病、或其他醫生宣告不適合捐血的疾病?有沒有去過西尼羅病毒流行疫區?(這病毒到底是啥子?),上一次出國是什麼時候,最近一次動外科手術是什麼時候?

填完問卷之後進入面談室量血壓、耳溫、驗血型和血紅素。

我覺得主動去捐血的應該都是一些好人,因為這過程實在沒有一點吸引人的地方。繁瑣且需對陌生人自我揭露以供評估,我剛去抽脂,過年去了一趟深圳,我在吃中藥可以捐血嗎?面談問題還包括:請問你有幾個性伴侶,如果你回答一個的話,他會問你最近一年內沒有換過男友?知道捐血不能檢驗愛滋吧?最近有吸毒、打針、吃藥、刺青嗎?

等到這一切過後你躺在捐血座位上,護士小姐還會再給你一張良心回電傳單,意思就是如果你事後想起來,喔天那我最近剛有過一夜情還沒戴套,可能血液有危險就可以打回去說請不要用我的血。

上上次去的時候,護士小姐從指頭上扎了一針,取一滴血滴在一個裝著液體的方形盒子,紅紅一個小圓球在液體的表面漂浮著,護士小姐輕皺眉頭,阿,這滴血有甚麼不對嗎?雖然我捐過很多次血,知道會滴血在那盒子裡,但並不知道這動作的意義。

「最近是不是比較累阿?」用這種話來開頭的,後面都會接一些不妙的東西。「妳血紅素有點不足,妳看妳的血都沒有沉下去,太輕了。」接著熟練地抽出張DM遞給我,「我看,這次先不捐好了,回去休息幾天以後再來?」婉轉地,彷彿在跟我商量甚麼。花了這麼多功夫,最後黯然下車,心裡還很抱歉我沒捐到血還浪費護士小姐這麼多時間。DM上是血紅素不足的可能原因和建議飲食,結論,我不合格。

上次去的時候,我連血壓那關都沒通過。先穿著外套量,然後脫下外套量,左手量完量右手,我想護士小姐真的不想辜負我,一直很努力想讓我通過血壓的考驗,就像牽著老邁的機車去家附近機車行檢查排氣的時候,黑手都會用各種方法試圖讓你通過,先發動一下再驗,沒過的話就幫你清清這個調整那個然後再等一下。

我一直以來有低血壓的現象,不過這次沒通過是因為血壓過高,正常的血壓收縮壓和舒張壓之間應該要差30,我的舒張壓太高了。「最近是不是比較累阿?」再度聽到這句晴天霹靂,我知道前面漫長的等待與坦誠吐私都沒意義了。

至少被捐血車拒絕的時候,你知道他們是真的很想讓你合格,你被宣告不通過下車時滿懷歉意,工作人員還會在你背後大喊謝謝支持,歡迎下次再來。其他型態的拒絕就沒有這麼多情面。比如想應徵的公司,「書面資料不符恕不通知」,你得自己等到放棄希望。又比如在路上發傳單的人,我衷心佩服他們,他們的工作就是被拒絕,一天之內不知道要被拒絕多少次才有人拿,比例是否低於百分之一。


不過,各種拒絕裡,連面都不給見的那種最叫人傷心。


最後回應一下分隔線,以被拒絕為生的人以發傳單為代表,以拒絕別人為生的人請參考型男飛行日誌〈Up in The Air〉,都蠻悲慘的。


===一點點相關的後記===

除了發傳單以外,忠孝東路敦化南路口也常有做直銷的人找人填問卷,最近好像都改成找人交換名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長得長得像個下線,還是他們逢人便問,總而言之大概遇過至 少十幾次,同樣的人用同一套話術的也遇過三四個。不過比起發傳單的我更不愛直銷人,雖然他們同樣屢遭拒絕,可是他們都已經被教育到認為說謊不過是一種手 段,每個人都盡力表現誠懇熱情有活力到讓人想吐。(最近直銷的話題好像蠻紅的,是說打直銷的那位也是順便在打自己的新書就是了。)

20110314

話說我一直都不是自稱是貓咪的那個類型的女生。

=====持續關心強震後的分隔線=====

愛自稱是貓的女生,也通常就是那些看到貓會驚呼「好可愛喔~~~」的一群,認為自己也那麼討人喜歡。然後依據種類不同,可能參雜高貴(暹羅貓),性感(小野貓?),可愛(折耳貓),慵懶(波斯貓),無害(幼貓)等等意象。

類比我,又比較接近貓科的,我弟曾經叫我東北虎,也有男生說我應該是獅子吧。not exactly the cat you would have in mind when talking about girls.

不過,我確實聽過一個女生說我像貓,只是當時好像正在討論貓的個性有多差這件事。而當我弟終於撿回一隻貓,從巴掌大到現在已經閹過變成家裡的老大之後,不得不說我終於體會我跟貓的相似處(也並不是個性好的方面)。

是說當時那女生其實是用讚美的語氣說的,因為養狗的人叫做狗主人,但養貓的人叫做貓奴。也就是雖然貓很讓人傷腦筋,但養貓的人都心甘情願被使喚。所以今天我們要來談一下,個性差的魅力在哪?

其實總歸一句話,貓是我行我素的。牠不是不親人,但只有在牠想親人的時候親,其他時候牠都只顧好牠自己。以我們家來說,橘丸會自己爬到我弟大腿上睡覺,睡到打呼那種很爽的樣子,這時候貓咪全然地仰賴你,和你撒嬌非你不可的態度,讓我弟拿牠沒辦法,就算大腿酸麻也不會趕牠。
別說趕牠了,你其實等著牠寵幸。我媽咪一直想要獲得我弟的待遇,但你不能勉強貓跟你撒嬌的。她幾次把橘丸抱在自己大腿上,牠會立刻掙脫跑走,完全不接受我媽的安排。有一次我弟不在家我媽睡午覺醒來發現橘丸睡在她胸口上。儘管橘丸還是屁股朝著我媽,我媽仍然如獲至寶一樣,等著我跟我弟回來要跟我們分享他們親密的一刻。

橘丸輕而易舉地建立了牠跟我媽的權力關係,牠擁有屁股對著我媽趴在她胸口上睡覺的權力,而我媽只能巴望有天牠再來睡一下。

以女孩子來說,就是妳可以很會撒嬌,但不能任人擺佈,甚至平常有點冷淡一點距離,還能增加撒嬌的攻擊力(是在西瓜上撒鹽嗎?)

那些平常你度量自己在她心中可有可無的女生,偶爾跟你嚷嚷一下她好累想借你肩膀靠一下(有時候真的靠上去了),或者說我不管啦你今天要買咖啡給我喝,你就覺得她萬般可愛。偶爾下雨天她忘記帶傘和你共撐一把,她被路上的快車嚇到,靠你近點你就覺得她真惹人憐愛。有時候她人有點不舒服,露出攻擊力低的一面,你簡直像中樂透一樣搶著要照顧她。

另一方面,就連我弟,最受橘丸認可的主人,其實也不會認為自己地位高於橘丸。他說他覺得橘丸並不是因為愛牠才睡他大腿,而是以大腿的舒適性做選擇。我弟不在橘丸自然會去找第二(我)第三(我媽)志願。

這告訴我們甚麼?不是要我們去找備胎,而是感情中的獨立性。貓不像狗,牠從來不會讓你覺得牠非你不可,也不會讓你覺得牠的生活以你為中心。女孩子在關係裡面最好也要保有一點自己的空間,一些自己的朋友,一些神秘感。你一下子就認定對方,籌碼就都在對方手上了,你看主人可以用鞭子跟骨頭來教狗,因為狗很接受賞罰這套(完全認定主人),但貓沒在理你,你只能想方設法取悅牠。


最後還是要談一個基本面,貓先天上就有外表的優勢,不管高矮胖瘦長毛短毛,牠們整毛梳理,隨時都吸引人撫摸親近,牠們從小就是撒嬌的高手,知道自己甚麼動作甚麼姿勢有魅力,也不吝於使用。這個結論我以前就講過了,女生絕對不要放棄自己的外表,目標不是大正妹,而是有魅力,還要自覺有魅力。



20110310

其實死心眼不是挺少的

我又著手準備寫死心眼的題目,有種似曾相似的感覺,往回找去果不其然以前寫過,我就想說我身邊這麼多死心眼我怎麼可能現在才寫到。

=====常有死心眼披著開朗外皮的分隔線=====


以前身邊的死心眼,大概是因為年輕,我其實有點羨慕可以那樣投注感情的人,而且一邊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像其他人講的那樣沒心沒肺。不過這個年紀的死心眼反而讓我覺得你是鬼遮眼了嗎?

一個當了對方第三者七年,是七年,對方從來沒有要分手的意思,只是告訴你我很喜歡你,但我沒辦法跟我男友分手。他也就接受這樣的安排,其實生性保守只想定下來帶女友回家見家人的男人,變成不想說自己單身,卻也不能說自己不是單身的人。早先朋友都笑他傻,算是比較沒有壓力的道德勸說,他原想等事情塵埃落定,完全地贏到她之後,就抬得起頭來,殊不知這一等就是遙遙無期,從學生等到畢業,等到出了社會換過工作。

他開始認知這是長期抗戰,甚至第三者都當出了規則,每個星期幾她固定跟男友約會,電話什麼時候可以打,什麼時候她不會接,各種節日當然沒有他的份,但她總會設法偷傳個簡訊找個小空檔見他,他們怎麼固定地避人耳目,怎麼在人後互相說彼此才是歸宿。

有天他跟她說他不想這樣下去了,以後就只當朋友好吧。她不置可否,但下班撒嬌要他來接,晚上說沒人吃飯好無聊要他來陪,朋友也可以吃吃飯吧,她說,他也接受了。同時他開始跟其他女孩約會,接受朋友的介紹,大家都以為他走出來了,有一度他自己也這麼想。他以為他真的可以當她的朋友,他以為他只是陪陪她,不礙事的。

過了幾個月,他跟一個女孩開始認真了,他一邊度量著過去還殘存多少影響力,一邊也想仰賴新登場的女孩一掃他的陰霾。他還是偶爾接她下班,偶爾陪她吃飯,但就連她,一個同時有男友還有墊檔的人,都察覺到她的墊檔已經不像以前那樣隨傳隨到了。

然後她在他朋友的相簿裡看到新女孩的照片,比自己年輕許多,不管是笑容還是肉體都只有青春二字可以形容。她氣極了,他眼中怎麼還能有別人,他說他們要當朋友的時候她不在乎,你愛說是朋友就是朋友,實際上是絕對的權力關係。

一個深夜她軟言相誘找他,說了好多念舊的話,拿往事下酒灌醉他,然後拿他的手機打給那個女孩,用溫柔但堅定的語氣表示男人現在在她這裡熟睡,說完掛了電話手機關機。他醒來之後她哭倒在他懷裡,說不曉得他都有了新歡,不曉得自己耽誤了他的幸福,她表現得那麼傷心,他原以為此生再也沒有的機會,此時又露出一線曙光。也許這次我真的可以擁有她,都三十好幾了,能有幾個七年。

她沒說會跟男友分手,事實上她什麼也沒承諾他,她知道他已經動搖,而且她做的也足以毀掉那女孩。他放棄了新女孩,執意這在他眼中「最後」(是最後嗎?),也是「最好」(怎麼會是最好?)贏得她的機會。

20110307

沒有安全感的戀愛

這篇其實是接著出軌,想來談一下另外一個角度。曾經聽過人說:安全感跟錢一樣,愈多愈好。

=====錢是真的愈多愈好的分隔線=====

是不是真的愈多愈好我不知道,我是蠻多的,不過沒有安全感也一樣可以談戀愛。

比如原諒男友劈腿之後,交往就不只是二個人的事情了。那時他睡了前女友然後說他對不起我,我一點籌碼都沒有他就消失了。一個月之後他回來,說還是想跟我在一起,我還喜歡他我能拿他怎麼辦。

之後他只要不在我身邊我就心浮氣躁,他說去打球手機沒放在身上我也只能盯著時鐘等他打來,一邊告訴我自己他只是去打球不是跟前女友約會。有時電話接通後他沒有馬上應聲,我在那二秒鐘內幾乎要落淚,以為他會說我們還是分手吧。

連我自己都覺得我像神經病,可是我能怎麼辦,看不到他的時候我萬般煎熬,但只要他出現冰雪就會融化,小鳥就會唱歌。


沒有安全感也可能因為對方愛玩成性,身邊總是有無數個男生好友,每個看起來都是她一分手就會撲上去,或是之前被打槍過現在只好屈居當朋友等待時機的樣子。她不但毫不介意地和他們混在一起,也不認為自己有任何報備的義務。雖然她說她很喜歡我,但我不在她身邊她好像就忘了我,可以一天沒有一通電話,出去了也不知道會不會回來。

生日還有人打電話來問有沒有空要不要一起吃飯,我還怕假如我晚點跟她說耶誕節要出去玩她就會天真地說阿怎麼辦那天我剛好有事。其實我不知道她為甚麼喜歡我,如果有一天她說她不喜歡我了,喜歡上別人,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沒有安全感似乎不純然是先天或後天的產物,雖然這邊提的都是後天的。有人天生就愛胡思亂想,也有人是因為對方多次前科所以戒慎恐懼。

沒有安全感當然還是可以談戀愛,因為戀愛當中最重要的其實是喜歡。只是沒有安全感確實可能磨損感情扭曲人的性格,把關係變成懸疑劇情片,最後總要有傷亡。

不過如果你好喜歡他喜歡到他出軌了你也喜歡他其實就沒什麼好擔心的。倘若有天他出去了不回來,就是不喜歡你了,他不喜歡你你就也不能怎麼樣了。那假如他出去了又想回來,你還喜歡他就只能讓他回來。喜歡對方還能狠下心不讓他回來的,真的是一點安全感都不剩了。

===戀愛中最重要的?===

常有一個論點是戀愛中最重要的是信任,怎麼會是信任呢,假如要信任的話你就跟你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就好了。戀愛中最重要的就是喜歡,堅若磐石的喜歡是喜歡,如坐針氈的喜歡當然也是喜歡。

20110303

一百五十四萬分之一

就在不久前的連續假期,我,就和大多數的台灣人一樣,準備出門曬太陽,我不知道這會是一種人生體驗。

=====其實人跟昆蟲也差不多的分隔線=====

我並不愛湊熱鬧,並不是一個天氣報導說陽明山下冰雹/合歡山下雪/某個地方有流星雨,就興致勃勃摩拳擦掌的人。之所以會遇上這般壅塞,完全是因為我本來想去的地方連火車票都定不到。(看來只有我自己認為我要去的地方不主流)

總而言之行程因此變更,我們任意決定前往苗栗燈會。以往台北燈會相當於晚上去中正紀念堂吃攤販小吃逛逛發亮物體,做得不太像的兔子老虎(生肖),海綿寶寶和魯夫,我太天真了。

往燈會現場,國小預定地權充的停車場已經客滿,是上百台車全滿,我們只好繞著停車場附近找空位。接下來排隊等著上接駁車的不誇張也有數百人,上車之後我發現我們還只是6號線,而且是三站中的一站(總共有7條接駁路線)。

抵達現場時,我想這就是所謂的萬頭鑽動,那是任何年輕時代的市府跨年經驗都無法比擬的人潮,黑壓壓地,像熔岩一般緩慢但固執地流向同個方向。那不是街頭遊行般群情激憤的民眾,也不是熱鬧鼓譟的慶典,是無邊無際分不清你我的暗黑團塊認命移動。原本得沿著大街走到會場正門(麒麟門),懸著神獸花燈,途中開始有人從會場四周樹木假山水之間的空隙鑽爬進去,人走過的地方就變成一條路,就像大水勢不可擋開出一條河道。

我對於自己加入這潮水感到不可思議,想在天氣晴朗的夜晚在花燈間悠閒漫步只是在作夢。更何況接駁車還開了十來分鐘才到會場,很顯然已經無法回頭了。

說實在今年燈會真的很美,我在掙扎當中仍然可以下這個評論,自己跟昆蟲一樣進行群體性的趨避在絕望中顯出喜感。身為一百五十四萬分之一(隔天蘋果日報頭版頭苗栗燈會湧入154萬人),你可以切身體會主體性的微不足道,雖然個體有個體的意志,要看主燈要拍照要看表演要離開要進場要坐下休息,但個人意志在龐大之數面前仍得屈服。回程時我們原要排隊上接駁車,加入擁有隊伍外型的浮動人群(想到Finding Nemo 裡為了求生存任意變換外型的魚群)。

然後,也許是為了展現主體性,也許只是超過能夠承受的限度而逃離,我們下定決心從會場步行回停車處,在小鎮漆黑的夜裡,逐漸離開人群與光照往幽暗處移動,也有一些其他人和我們做了相同的決定,一路上雖然沒有交談但向交警/路人問路時彼此都知道目標一致,沈默沈默地走了四五十分鐘終於看到傍晚停車時路口的便利商店。


不知道對岸長大的人是否從小就得習慣這樣數量的人群,他們的心智是被鍛鍊地更齊一還是更曲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