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8

道理?

每次遇到戀愛當中想講道理/公平的論點,就覺得沒什麼好說的。因為事實上戀愛不太有道理也鮮少公平,你無法衡量對方愛你多少然後自己也只愛對方相同的程度,你也無法要求對方愛像你愛他那樣愛你。

=====我們只能希冀而已的分隔線=====


雖然沒有顯而易見的公平,還是有可以互相(台語)的地方,我們要談一些常見的造句。

例句1:我可以......但你不可以......。這個句型我們之前提過幾次,最常見的應該就是女朋友說自己可以跟男生朋友單獨出去,但男朋友不能跟女生朋友單獨出去。我可以忘記生日週年和情人節但你不能忘記。

雖然說我們不要講公平,但也不是因此就可以大辣辣地要求不公平。那天我聽個女生說她去美國玩要借住前男友家,因此跟現任男友大吵一架。她覺得我跟他已經是朋友啦,而且前男友家裡還有現任女友,很多理由。我只問她,那妳男友去美國玩可以住前女友家嗎?明擺著是無理取鬧的事情,女孩子常常當作是頒布皇旨,只會讓男生覺得妳真的不可理喻。


例句2:我想......所以你也可以......。上一句是強要對方接受不公平,這一句就叫做假公平。我想跟去夜店玩,所以妳也可以去夜店玩。或是我想多認識幾個女生,妳也可以去多認識幾個男生。看起來好像好公平,其實規矩仍然是單方面定的。但是我一點都不想去夜店玩阿,你叫我去幹嘛。我一點都不想認識別人阿,為甚麼講得好像我是自己關在家裡放棄機會。

這種形式的相反就是例句3:我不會......所以你也不可以......。把自私藏在公平下面。

戀愛的規矩其實最健康的狀況就是雙方都同意,內容不一定公平,但兩個人都接受這條款。像虐待狂與被虐待狂,並不是一個人拿鞭子一個人被捆綁就一定是怎樣的不公,而是想要拿鞭子的人拿鞭子,想被捆綁的被捆綁,雙方都喜歡這樣的相處方式。


最後我要講一部漫畫<裁判長,這案子判刑4年,如何?>,作者去旁聽案件審理而畫出來的社會溫馨(?)寫實類漫畫。裡面有一個案子是男生被大正妹女友打得很慘,女生在被告席上甚麼都沒說承認一切犯行,但律師請了一個情狀證人(瞭解被告生活情況的證人),竟然就是她鼻青臉腫的男友。
律師:你們的關係是?
男友:我們是SM。
律師:所以xxxx小姐是虐待狂?
男友:不,我才是虐待狂,她是被虐待狂。

臉上還纏著紗布的男友表示,虐待女友的極致就是強迫他女友扮虐待狂。因此女友表面上虐待他,其實被虐待的是自己(被強迫扮演虐待狂),而男友在被虐待的同時,其實正在觀賞女友受虐待(我強迫她虐待我)。兩相情願。

8 則留言:

Wali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Wali 提到...

「戀愛的規矩其實最健康的狀況就是雙方都同意」為什麼我身邊的朋友們都不懂這個道理啊?

每次我說「我到時候一定會有幾個妻子」的時候她們都會回「那你老婆也可以找很多老公囉?」她們是傻瓜嗎?

假設我要執行這件事的話我的妻子自然也是同意一夫多妻這件事,而她們口中的女人則是贊成一妻多夫制的人,雙方根本就不同理念啊!

通常我解釋這個道理之後她們都會說「那你慢慢找吧!」然後很氣憤的離開。

M 提到...

對嘛對嘛...就是應該要這樣子阿!
推大魔

daimaou 提到...

我年輕的時候一直想養一隻寵物

Wali 提到...

跳話題大魔王。

daimaou 提到...

其實這句話是應著這篇說的,沒有換話題喔(竊笑)

Wali 提到...

如果妳是說寵物型的男友,倒想知道後來有沒有交到一個?

如果不能得到(美夢中的)互相尊重體貼又是情人又是好朋友的伴侶的話(好難),這種一方有完全主宰權的感情反而持久。

Wali 提到...

剛才搜尋了一下還看到這種的,我的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