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4

不見面的拒絕

其實我上次寫拒絕的時候留了一個梗,不過好像沒有人發現。因為廢話太多,梗順延到這回。

=====其實不是很擅長拒絕別人的分隔線 =====


被拒絕有很多種,連面都不給見的那種最叫人難堪。比如分手連面都不給見,傳個簡訊就想要分手的人,不要說你不愛對方(因為本來就是因為這樣才分手),而是連要結束人與人之間一對一的關係的時候都無法作到最基本的尊重。

上集有提到<型男飛行日誌>,男主角負責解僱別人,就是把每個人叫到小房間裡跟他說公司不再需要你的服務的那個人。台灣不知道有沒有專門的這種工作,因為我聽到的都是由部門主管開口。公司來了一個年輕氣盛的小女生(長大的妙麗),提議用視訊的方式遠距解僱員工以節省成本。接下來發生啥事,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租DVD,本片非常好看,大推一個。

當所能接收到的訊息只有幾行文字,或者只有聲音,就算有螢幕上的畫面,面對殘忍都是不足的。


他傳來一個簡訊說,對不起,我喜歡上別的女孩,我想跟她在一起。

然後她瘋狂打給他,打了個把鐘頭以後他接起來,說他不能過去找她,她哭著求他求了好久,他幾乎是無動於衷,但最後還是答應「晚點」會過去。然後她陷入漫長的等待,中間持續害怕他變卦決定不來找她。他來了以後她知道一切無望,但至少是由他親口說出來由她親耳聽到,他看到她泣不成聲,感覺到她抓著他的衣角。他眼裡有猶豫,不是猶豫要不要留下,而是想知道過了多久時間,也許那個女孩就在樓下等著,充分的殘忍,她其實想把這一切牢牢記得。



又或者

他在螢幕那頭說,分手吧,我知道妳不會提,我幫妳提。螢幕上的臉孔與嘴型和喇叭傳出的聲音有些微的秒差,她愣了一下。在一起五年,他從來不曾提過分手,她嚇壞了。看著他一副痛苦又抱歉的樣子,但自己無法擁抱無法撫摸無法感受他,是不是自己流淚的樣子傳送過去也是不同步碎裂的片段畫面。不管她怎麼否認怎麼解釋怎麼央求,他看起來心意已决,更何況她能對螢幕和喇叭做什麼?她所能做的最靠近他的事情只有上網定一張單程機票而已,不過誰又能真的拋下一切?

6 則留言:

repeat 提到...

用簡訊/msn分手感覺還蠻傷人的 (然後最近還有一種叫用facebook分手是哪招...)

匿名 提到...

我遇過遠距離戀愛對方用電話跟我分手.我說起碼也上個視訊讓我看看對方的樣子,起碼看著我的眼睛跟我說分手,對方只說了因為他怕他會哭所以堅持不上視訊...
後來我仔細想了一下,可能當下新女友已經在旁邊了,所以怕馬上被揭穿吧

Wali 提到...

其實我分手人或被人分手的時候不太介意是否見面。

同意「結束人與人之間一對一的關係的時候作到最基本的尊重」的說法,只是通常我在經歷分手的時候所面對的問題比「當面說」要嚴重得多。

舉個例子,我錢包被偷,我追小偷撞到路人的時候可能就不會有一一道歉的基本尊重。

in other words, when a couple is going through a breakup, depending on their circumstances, there may or may not be a need to do it face-to-face.

當有一方想「當面說清楚」的時候(往往是被分的那一方,我兩方都有當過),心中當時的激盪固然可憐,但在無法達到最後的目的黯然接受事實之後,總是會明白即使見了面結果終究還是一樣(或者更難堪)。

見面是有一個好處,就是分手以後對方就不能用「她連跟我分手都不敢當面講」來說嘴。 *諷

說一個發生在我身上的特例。有一次被分手的時候,對方半夜三點發簡訊「分手吧,我們還是不適合對方,以後不要再找我了。」我第二天早上驚訝難過之餘,回了她「好。」打算男兒有淚自己吞。誰知道過幾天不見我動靜,她竟又回來了。回來之後還理直氣壯的怪我怎麼那麼無情無義。真是妙哉。

daimaou 提到...

@Repeat,是在塗鴉牆上留言說要分手嗎?;@匿名,不得不說你的推論可能性很高;@Wali,例子舉得不好,追是追小偷,路人只是追小偷的過程中間撞到,分手是分的也是對方要見的也是對方。真要舉例應該是比如車禍撞到對方送醫院,是要當面去道歉還是傳個簡訊說祝你早日康復。另外見面分手就算結果一樣,過程不同,就跟大多數的戀愛雖然最後都會分手,過程還是很重要的。

Wali 提到...

哈哈我就知道我的(爛)例子會被大魔王揭穿,但是妳的撞車的例子當然也不是我的意思。

我是想說在面對分手的時候,見面不見面不是重點。並不是提倡簡訊分手,而是反對「分手要見面因為見面是基本禮貌」一說。

這還不包括因為「遠距離」或「雙方都同意不見面」等等情形。

結果一樣,過程不同。但如果因為一定要見最後一面而過程變的更加難堪,真不值得。(或者有人覺得值得,誰知道。)

- - - - -

本來要發這篇回覆了,但是發之前又將此篇正文看了一遍,看了最後兩個分手的例子,這兩個男生的分手方式真的很差勁。大魔王的筆觸寫出了被分那一方心中氣苦的樣子,讓我不得不想,面對這款的人,被傷害得那麼深值得嗎?

或許是因為本身對感情提倡愈簡單愈好的緣故,每當見到或聽到某人被分手後(瘋狂)挽回不果之後變得麻木,或不相信愛情,或濫交,或開始菸酒惡習之類的消息之後,我就會覺得非常不值。希望這兩位妹妹走出情傷之後仍然能正面看待愛情,並且還能全心的對待下一位白馬王子,而且不要都變成大魔王。(逃)

daimaou 提到...

@Wali,我眼睛很尖的,哈。但我有反省我恐怕是很old school。另外最後一句是啥意思(斜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