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懷孕的時候,她就露出羨慕的眼光。每次見面她都對我說,我好想生小孩。這樣的對話,重複了不下十次。這種事情好像也不能叫她加油或努力,我都跟她說,順其自然就好。
隨著我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她的工作還是很忙,沒日沒夜地加班,有天我們吃午餐時,她跟我說,她決定要離職準備懷孕。我說她工作真的很忙,休息一下也好。
接著我們大約幾個月都沒再碰面。
再次見到她的時候,B寶(我兒子)已經出生,她清瘦依舊。懷孕這事情有眼睛的都看得到自然不用問,令我驚訝的其實是,她離婚了。說實在,我身邊確實有幾對夫妻,是因為生不出小孩而離婚,有的是一方不想要另一方很想要,最終無法達成共識;也有的試到最後實在太累了,讓做愛樂趣盡失。
離婚的主因是外遇,她半帶嘲諷說,我老公現在過得很好,交了一個小他很多的小女友,不會反對他,總是仰望他,「最重要的是,喜歡跟他做愛。」
一個問號在我心中。
「妳很不喜歡嗎?」
「恩」她搖搖頭
「我記得妳一直很想懷孕啊?」
「是啊,真的很想,不過找不到人跟我生」她苦笑。
「但妳不喜歡做愛?」
「恩......」她說,「我那時以為這不重要」
妳想生小孩,但妳覺得做愛不重要?
她跟她老公交往多年,長跑之後才結婚。老公在感情中非常沒有安全感,如果她加班晚回家,他還會打給她公司所有同事務必找到她,確定她在工作。他工作不忙的時候還會接送上下班。總是流露出不安全感,不時在言談中確認她是否愛他。雖然她老公是個時時確認行蹤的控制狂,換個角度,她也認為這是愛她的表現,至少這男人絕不會離開我。
所以老公移情別戀更令她措手不及。
「其實,身體上的契合也很重要。」
感情自然不是全部建立在身體上,但不可否認,身體是表達、確認感情的重要管道,甚至是最私密、無法討論與複製的形式。但她和男友(後來的老公、現在是前夫),相處多年來,不僅沒討論過,而且她明知道自己不喜歡(和最親密的人才能互動的行為)也不認為它有多重要,不重要到就算忽視它都可以生出小孩。
房間裏的事,外頭看不出來。因為不契合在裡頭,許多時候,女孩不自覺地選擇去維持表面的和平,以為若是從外面看起來沒事,就代表裡頭的問題也不嚴重。等到男人選了別的女人,還認為那是男人不對,男人只想找聽話肯做愛的,這等於妳還是沒有反省到,自己應該更早地察覺並面對這件事情。
以為心靈的契合可以勝過身體的契合,是認為身體比心靈世俗的觀點。我寧可覺得我們只是活在身體裏的凡人,就像一塊蛋糕就可以療癒壞心情一樣,身體和身體的交流(或不交流),永遠都是關係裏的重要命題。
原刊於姐妹淘
===B寶小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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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阿蘇火山,一個扣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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