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露疤的人


上次我們在<傾聽是困難的>裡面談過露疤,不要把他當作特定的人,疤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有一些,重點在於察覺自己在露疤,然後可以把衣服穿起來。

=====不過很多人喜歡把疤畫在臉上的分隔線=====

疤到底是什麼,用中性一點的說法就是過去的經驗。基本上,因為我們都是人,人都是過去、記憶、經驗所構築的,所以我們很難避免談論自己的過去,但是,談到什麼程度叫做「露疤」呢?這就要看談的動機。(想看例子的話可以參考舊文

之一,佔上風

很多公司的前輩都用這招來欺生,他露出疤,告訴你他上過多少戰場,看過多少大風大浪,他比你懂。

這件事情的危機是,這是個典範轉移的年代。(糟糕,我不想解釋什麼是典範轉移)簡單來說,以前的經驗可能現在完全派不上用場。就是說一個人有多了解轉盤電話,跟他會不會用iPhone沒有關係。

之二,博取同情

疤也是過去的痛苦,露出已經結痂的傷口,讓大家知道他以前有多慘,他現在活過來有多麼不簡單,你怎麼還不覺得我好可憐,我好堅強,我好值得。

不過,有人看過伴侶度假村嗎?男主角驚魂未定大談自己被鯊魚追,生死一線間的經驗,其實只是腳趾的小指頭受傷。露這種疤的危機是,別人心裡其實會覺得,這很了不起嗎?

之三,證明自己

有些人好像他就是疤,疤就是他,他不露出來無法證明自己,有點像是肌肉狂都要買S號的Tshirt。他不告訴你他以前如何如何,你可能會錯看現在的他。

這時露疤好笑的地方是,比如他講他在以前的公司有多風光,那你不就是做不下去現在才到這裡來嗎?真是屈就你了。

寫到這裡想到兩句俗語,都可以用在露疤上,「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多,走過的橋比你走過的路還多」、「白首宮女話當年」都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再次提醒,這是非常常見的事情,你以為你只是在「分享」、「鼓勵」、「獲取肯定」,本質上都是在露疤。也有人喜歡數疤跟看疤的。

我自己則是從另外一個方向來實踐這件事。因為常常被說「無感」、「冷淡」、「沒有傷心過」。這時候不是應該趕快把疤露出來,叫大家都圍過來看嗎?快過來看,我以前在這裡受過傷,那時候有多痛多痛,我可是花了多久多久才復原。

這件事非常無謂。


我實在無法用過來人的口氣說,其實我都經歷過,所以我懂得比你多(佔上風)、我受過很多傷,所以我現在才這麼堅強(博取同情),我交過很多男友,所以我才是大魔王(證明自己),媽壓。

不做什麼解釋,也不過就是增加一個對你有自己看法的人,這世界上還缺少詮釋/誤解自己的人嗎?多一個根本就沒差。並且,我相信很多事情不用拿疤出來也可以判斷。

講的好像我完全不會露疤一樣,也不是,我想我也有很多不自覺的時候,但有些時候又特別自覺,因而衣服穿很多而已。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典範轉移!!!!

HARMONIA 提到...

其實想被哄跟疼愛也有......
男人這方面跟女人彆扭的有得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