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理由,總不如在一起的理由那麼簡單。雖然在我眼裡看起來是一樣的。
=====分手不就是不喜歡或不夠喜歡了嗎?的分隔線======
一般常見的理由不外乎,個性不合,感情淡了。延伸一點可以有,不知道為什麼要在一起,這樣下去沒有未來。背後有第三者或者純粹是對方想要展開新人生的,通常都不會拿到檯面上來講。我沒有鼓勵大家老實說有第三者,事實上分手的時候一般的理由也就夠了,反正就是不喜歡了嘛。
但有些莫名奇妙根本不成其為理由的理由最好是不要拿出來討打。以下列出本人最討厭的分手理由。首先是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這包括了你太好我配不上系列,以及都是我媽反對系列。前者就像梁靜茹的茉莉花一樣,「如果我真的那麼好,你為甚麼不要?」後者就是家人反對,八字不合,吃素的人不行(別笑,這都是有實例的)。
第二討厭的就是拖延戰術了,包括現在不行系列,以及擺爛系列。「我現在不適合談戀愛(以後就會適合了?應該是跟別人就適合了吧)」,「我們現在當朋友好不好?」,「我現在真的沒辦法跟你在一起」。令人生氣的原因是,戀愛往往只有現在,現在不行幾幾乎就是等於永遠不行。心裡知道這一去就是永遠,話還不肯說明,硬要留餘地。難道分手後還要我等著你嗎?擺爛的那種不想背負責任,他們會開始冷淡,等著對方來找他談,他只要負責把對話引導到分手,然後說「好」就好了。有些等到對方提了分手自己還哭哭啼啼,得了便宜還賣乖。
直接不聯絡的,我只有小時候遇過,大約是現在要不被找到很難(笑)。
就一般常見的分手理由來說,很意外地我從來沒用過。這並不表示我很誠實或厲害,事實上就分手這個項目而言,我應該是不及格的。每次分手都分得很爛的就是我。我感謝他們原諒我,有些甚至與我變成朋友,邀請我去參加他的婚禮,關心我的生活。
我不是說會有什麼分手的理由講得真棒,講到對方都覺得你說的真有道理,我們合該分手,謝謝指教。但至少你可以不要討打。不要分手之後對方想起你說的分手的理由還會憤憤不平,你這樣就想打發我走。但那些過份委婉的說法,讓人久久不能死心的,也是一種折磨。
有時候我們想知道為甚麼,只是因為知道了才死心。在一起好幾年,然後有天毫無預警地來了電話就說該分手了個性不合,那之前我們都只是在互相忍受嗎?有時候分手後知道對方很快有了新歡反而鬆了一口氣,「是喜歡上別人了阿。」那麼就這樣吧。不會一直去想是什麼時候開的頭,什麼時候萌的芽,什麼時候我還愛著你已經計畫分手,喜歡上別人了反而簡單明瞭。
我以前說過,假如你要分手,我想要你對我說,你不要我了,你不喜歡我了。我不喜歡但書,也不需要希望,我自己會活下去也用不著你的安慰。
8 則留言:
這都是個““痛苦“的課程
主動說分手的人,可能痛的是被分手的那一方;
但要是不說,變成是想說分手的人比較痛苦.
要我選,那就請對方說出來吧,
即便我仍愛著她..
分手的理由就在分隔線上而已,其它都那麼多餘,只是人對於the bare truth都很難接受,才要有無數的理由
To 中村,有學到something才有lesson,不然只是pure pain而已。
這篇聽起來有些氣憤的感覺呢。
分享一個我小時候(二十出頭到二十中)常用(兩三次吧)的分手又不會傷人的方式,雖然現在覺得不怎麼可取,但的確蠻有效的。
簡單的說,如果我認為感情走到盡頭了,無論是什麼因素造成的,我分手的方式就是:惹她生氣。
這方法雖然看似幼稚蠻橫(其實也是),但也有它的道理,容我說明。
兩個人相處久了,總會了解對方喜歡的,或忌諱的。我通常就會故意做些她特別不喜歡的事情,讓她生氣而且暴跳如雷。注意這些事情只能是「小事」,例如弄髒她最喜歡的衣服,約會遲到,沒事亂罵人等等。如果讓她在短期內生氣的頻率太頻繁,她多半就會提分手,然後把我甩了。
這方法的好處就是,一般來講,「生氣」比「傷心」要復原得快,快很多。如果我告訴她我們不適合分手吧云云,會對她有太多的精神上的負擔,失戀的感覺往往是很沉重的,相比之下,生氣之後她不可能三個月之後還在氣我弄髒她衣服(ok可能還會但不會錐心),很快就能夠抬頭挺胸繼續正常作息了。而我又不是那種覺得「被甩了就輸了」那種人所以我自己吃下苦頭(還賣乖)就行了。
不過也有壞處的,第一很明顯的就是這方法不坦誠。第二這方法也剝奪了女生本來可學到的「被壞男生騙了」的一課。人好像總是要因為情傷才會成長的。
直截了當的分手還是正道。可是給身邊朋友出主意的時候總是會猶豫。畢竟被情傷之後還能保持純真的還真的要天份呢。
To Wali, 惹對方生氣徒留一身臭名ㄟ
那是。不過後果沒想像中差。我的運氣還不錯,她們都不是愛亂在人前人後說是非的那種。
有沒有女生提分手之後,
男生再把她追回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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