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6

使用第三人稱來稱呼自己的人

看別人文章的時候,其實我不是太習慣那些都會用第三人稱來稱呼自己的寫法。意外發現其實現實生活中也有一些人都會用第三人稱來稱呼自己,到底他們在想什麼?

=====腦中立刻浮現幾個名字的分隔線=====

其實一種常見的第三人稱自稱是一種姿態。有時候你會在年紀比較小的小朋友言談中發現,她們(多半是女生),都會自己給自己封號,比如小貓咪還是貝貝之類的,以小(或大)、動物、和疊字造詞。
例: 「我今天去逛街」--->「小狐狸(就是她自己!)今天去逛街買了好多東西喔」
例二:「我今天心情不好」--->「白白今天心情不好」

寫文章的時候看到有點不舒服但也就算了,真實生活中聽到真的會有點毛。就是你怎麼可以若無其事地這樣說話阿。其實男女朋友也常這樣用,不過那時第三人稱是只有彼此知道的暱稱,和第一人稱無異。

 之二,建立權威性。這個族群可能是一個英文名,或者是教主之類帶有權威的封號。就比如假如我要使用這個句型的話,
例:「我覺得情人節很無聊」--->「大魔王覺得情人節很無聊」 每句話講出來都像是命題
 再例:「我喜歡xx樂團」 ---> 「Jason我一直很欣賞xx樂團」

之三,使用第三人稱的句型以避免尷尬,有時候我們可以稱之為裝可愛。有些句子你用「我」就說不出來,用「a girl」、「有人」、「學長」就變得好意思說得出口。
例:「學長感冒了想要學妹探望」第三人稱讓撒嬌好像可以不關己事地脫口而出。而對方也可以接下去,「學妹很關心學長阿」

例二: 「有人很想請妳吃個飯阿」


前二種用法或許透露出人想要自己被提及的心情。我想要用一種客觀的,帶有個性的,或是符合我自己塑造的形象的名詞來代替默默無名的、每個人都可以使用的「我」。第三種則是刻意避開「我」的主動與明確,想走一個比較迂迴的表達方式,曖昧或想試探對方意圖的時候比較常用。但話說我真的不太愛男生平常這樣用,大概我對男孩子裝可愛的容忍度比較低。

4 則留言:

hipstercrite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CJ 提到...

我在學長學妹那段又萬箭穿心了... -_-

天啊我覺得我有必要請小臉學姊吃個飯!!!

PCC 提到...

我發現你旁邊多了Gmarket的廣告

daimaou 提到...

To CJ, 能夠跟美食達人一起吃飯是我的榮幸,哈哈, To PCC, 怎麼我點過去發現是幫助婚姻幸福的道士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