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拒絕這件事情還蠻有興趣,每個人可能都有自己認為的分手禮儀,我們今天來談一下可能涉及那些層面。
=====我在這方面蠻苦手的分隔線=====
到底要不要聯絡?
其實我覺得沒有一定,我的立場是我可以跟你當朋友,那要不要當你自己可以選擇,我不會強迫你跟我當(自己提分手還硬要跟對方聯絡關心對方害對方走不出來),也不會硬不跟你當(立刻把對方打入十八層地獄認為他是個大壞蛋)。除非我認為我不適合見到他,我才會主動選擇不聯絡。
以前我比較認為很傷心的那方不要一直去跟對方聯絡,這種叫做飲鴆止渴。提分手的那方也不要自己一直去戳對方。這牽涉到下一個問題:應該假裝是朋友嗎?詳見:多久後你才會跟他/她做朋友?,不過我都說假裝了,應該知道我的立場。
現在看得更淡,就覺得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反正一切都會過去。
有些可愛的小朋友會做不見面宣言:「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我會把你的MSN封鎖刪除」、「我會刪掉你手機」。基本上這些宣言都是無用且無聊的,只有 捨不得的人才會特地公告這件事,因為宣告的本身就是聯絡。要刪就刪有甚麼好通知他的,通知對方就是想知道對方會不會在意你說不要聯絡,會不會因此做出甚麼 反應。有人跟我說,他這樣做是因為話已經說出口沒有後路了,就可以下定決心。真有這種事就好了。
比較實際一點的,分手總是會包含對方的東西該如何處理。我寫過錢的事情。可是實際的東西其實也蠻麻煩的,有找好友一邊哭著一邊在前男友家收東西,也有叫朋友去跟前男友收東西,也有前女友把東西寄給共同的朋友(因為是遠距),對方卻不肯收導致共同的朋友很倒楣家裡多了一堆垃圾。
我在這方面也得過冷血無情的外號,事蹟是曾經分手後下一次見面(幾天後)就把對方所有東西都整理好要還他,他看到我收好一包臉色大變。「可是我真的沒有惡意,只是單純怕他會需要用到,」事後我跟友人提到這件事的時候解釋了一下。「就是因為你一點都沒有其他意思,才讓人傷心。」
另外最近臉書上蠻紅的一個男女友測驗裡面也有一題是:有在用前男友送的東西?雖然我一時想不起來我有沒有在用(可能我在用但忘記是別人送的),但我立刻勾選,因為送給我不就是我的了嗎?有甚麼好不用的。
甚至前男友留下來的東西,給下一個男友用我也無所謂(可能新男友比較有所謂),對我來說不就是個東西嗎,東西是要看給誰用,不太需要管他的過去。
不過回到Etiquette這件事上,互相歸還東西可能還是要抱著慎重一點的態度,如果對方想要回去就還給他,對方不想要了就處理掉,沒必要在這個地方做文章。
===後記===
我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分手後有要回我的東西和照片(好像起因是曾經聽他說過跟女生分手會把對方的東西燒掉)。不過拿回來甜言蜜語的留言本也不知道要幹嘛,我想後來也是丟了吧。
Ps. 下週掃墓休一次,不過會有 兩個跟死亡有關的真實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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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您的文章就像吃愛吃的洋芋片,明知到該睡覺了還是一篇接著一篇看,妳出書我可能會去買呢!謝謝您的文章:D PS.我很喜歡這篇(•約女生出去的禮貌) 說穿了我為自己找的各種理由...thanks
@ appwe1990,感謝持續閱讀,希望有朝一日能讓你買到我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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