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把距離拉得很遠,就算對方不這麼感覺。現在要追溯冷淡的源頭怎麼也想不起來,這層膜跟天生的一樣與我密合,舉手投足無不自然之處,進退應對也無須多思考一秒。
=====感情用在刀口上的分隔線====
這並不表示我不會喜歡人,我很容易喜歡人,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一個恰當的距離下,人都相對可愛。這時候我容易親近,容易相處,凡事隨和,開得起玩笑。我只看對方的優點,缺點蠻不在乎,也不覺得對方有甚麼值得討厭的地方。
那距離感只有試圖跨越的人才能感覺。侏儸紀公園第一集裡,一行人坐著遊園車去看暴龍,問暴龍有可能爬過圍牆嗎?像肯德基爺爺的園長說,其實上面都通了電,要爬就會被電到。我的距離感也是這樣,甚至連實體的牆都看不到,要說難怪會有人覺得行動無礙我也不否認,但只要我感覺到對方「努力」接近我,我不由得伸出手去拒人千里。
如果這情況是男生來追我,我的好友就會說,又有人要被雷擊了。如果這情況只是對方(不論男女)很喜歡我想跟我變成好朋友,可能就會發現我冷淡而友好。我不喜歡對方積極與我發展關係,就算我喜歡對方也一樣。我大約只喜歡溫水煮青蛙。只能說在我喜歡對方的情況下,我比較能接受對方黏我,或者說,對方黏我我比較不會想跑走。這時候我就會知道,喔,我喜歡他/她。
所以對那些努力的人來說,我恐怕是忽冷忽熱的。他們若每週丟我一次MSN,我可以好整以暇地跟他聊天,每個月找我出去喝一次咖啡我也打扮得漂漂亮亮。但若每天都想跟我談心我就會開始掛離開(現在更常直接封鎖),每週都約我出去我就內心一股厭煩,不是針對對方,只是針對頻率,但又有誰能分辨呢。大約能超出這個頻率還被我和善對待的,就是我喜歡的人。
如果是我去黏對方,那就是非常喜歡了。你一定會說,這不是雙重標準嗎?只准你黏人,不准人黏你。對不起我沒辦法我就是雙重標準。不過我也想知道,我黏的對象到底會認為我黏嗎?就是我認為自己已經達到黏的標準,會不會只是一般人際交往正常的頻率,請有看blog的好友回答一下。
距離感的另外一個現象就是,我也很不容易討厭人。在那個距離以外,我沒有理由要討厭別人。那不過就是一個與我無關的人,就像你不會莫名討厭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陌生人。只是或許冷漠比討厭還傷人,我曾看過一些受傷的表情,即便現在我盡力收斂(表面上的)冷淡,出於人性本善,有時仍事與願違。
會想寫這個是因為,以前我一直認為我很好追,因為我很容易喜歡別人,而且遇到喜歡的人對方絕對會知道我喜歡他。最近開始覺得自己好像算難追的那邊,下次仔細說。
5 則留言:
大魔王30之前的文章多為分析男女感情及他人的心理狀態,現在剖析自己漸多,此文特別如此。是心態轉變了,還是我的錯覺? (rhetorical question)
常見大魔王說別人說大魔王冷淡一事,覺得滿有趣。這些人應該讀一讀大魔王寫的文章,若不是第一手經歷或目睹這些情緒又怎麼能寫得出這些血肉淋漓的文字?或者,冷淡也是很好的下台階話,好像男追女不果說女冷淡,女追男不果道男花心一般。
這篇說的好,距離感與冷淡是兩碼事。
你所的一切好像我曾經喜歡的一個女生,她就是給我有種距離感,讓我覺得她太過理性, 怕跟我太近會造成誤會或是接受我的意思。
感覺讀這篇文章能稍微了解她心底下的思想/處境是什麽了。
@Wali,正解是以前我刻意控制不寫自己的事情,大概現在膽子比較大了; @Jason,是阿,我們就是一群理性的人,而且很討厭別人叫我們不要那麼理性(笑)
大魔王遇到喜歡的人不會使出渾身解數去追求嗎? 在陷入之前就採煞車,是因為不相信,還是不敢承擔破滅的的痛苦?
前一段感情我依自己的感覺一股腦去追求,去燃燒;8年過去了,當夢想不斷破滅,生活變得好痛苦...也對被追求者造成很大的壓力。
現在的我對於感情的經營躡手躡腳,小心翼翼;但同時也發現自己好像很難再那麼喜歡誰...嚐試去算計,去把握距離。
就算知道是童話,但還是想要相信灰姑娘從此過著快樂的生活;不知道大魔王是不是也這樣想。
我應該講得更清楚一點,若是我先喜歡對方,我會主動設法讓他喜歡我(但不以在一起為目標),但遇到接近我讓我對他產生好感的人,我就會跑走。至於對愛情的看法,從來不認為有「從此快樂」這件事,但盡力在每段感情中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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