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不應該談太多自己的事,但這是值得記憶的一刻。
=====二年之後我換了工作分隔線=====
2006年8月,我進入雜誌社工作。工作內容有二件我喜歡的事,一為文字,其二是跑動。寫字是貫穿我人生最重要的活動,從國中開始我就寫日記,高中開始在BBS上面發表文章,大學進入外文系寫文學報告成為我學期中的樂趣,然後研究所時期跑校園報紙。
工作中,訓練文字要有條理、簡潔、深入淺出、帶著趣味。以事實和引言佐證,帶出觀察和趨勢分析。至少二年以後,在這些部分我有作得比二年前好。
跑動包含去異地,以及認識不同的人。我不善於社交,只懂得保持禮貌。去異地與認識他人對我來說,比較像是自我成長的經驗。二年來去了三個洲,訪了不知道多少個老外,但這方面我沒有長足的進步,導致我認為自己更適合研究型的工作。
出社會以來,當然也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擁有同事跟上司,當然不能說見過大風大浪,但遇過不少有趣的人,也有過一些煩惱的經驗。離開,與其說是職場上的決定,不如說是人生的決定。我需要更加探索自己的可能性,試圖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困惑,找到一個答案。也有可能一輩子都找不到,但現在不想這麼悲觀。
4 則留言:
Dear Amy:
已經看了一陣子妳的Twitter,這還是我第一次從Twitter連到妳的部落格,真想用「色藝雙全、才色兼備」這兩句老梗形容妳,但這些話不足以稱讚妳的努力;妳一定能在新的工作發展更多的可能,祝福妳~ @ex同事
好想知道你是誰喔,哈
有我的那本雜誌還在我桌上耶 :p
to repeat,連我都沒有保留雜誌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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