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個聽起來很刺耳的詞彙呢(笑)?還是一個不能公開談論的關係?本篇文章並不鹹濕,請大家不要期望過高。
後來炮友變成女友,倒也沒什麼難以適應的地方,大約也只是證實了光是身體也可以產生感情。
之後我還有一個喜歡打炮的男生朋友,固定大約維持三個左右的「女友」。每次約會的終點就是他租的小房間,而且絕對不讓女生過夜。「有人在旁邊我睡不好,」他總是這麼說。
他算比較專業的,但女孩子們都自認是他的女友,關係不平衡也不誠實。
其實在男女朋友以外的關係,很多都很像炮友,只是炮友似乎被拿來當作精神關係的對立面,所以這個詞彙遭到撻伐,也不好隨便亂用。其實不是,炮友指的是滿足本能需求,不求長久與承諾的合作關係。
而且炮友跟一夜情不一樣,不是那天晚上酒喝多了就會發生的事情。通常雙方彼此喜歡,在身體方面尤其喜歡,而且最好平常還是朋友,只是沒有要在一起。不過,在我們的心還裝在身體裡面的時候,我還是認為炮友是難度相當高的關係,你一不小心就會產生嫉妒心跟獨佔欲。我認識幾個男生,往往喜歡女生的身體勝過她們的人,這樣就已經符合我的炮友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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