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上回有人跟我說,我怎麼都沒有寫一些關於分手的Know-how阿,要怎麼提分手呢?後來想想,只要對方還不想分開,提分手的那方必然會造成對方的痛苦,大概是沒有所謂很棒的分手吧。(電影裡有,請參閱Something's Gotta give愛在心裡眼難開,裡面Jack Nicholson 成功與Diane Keaton的女兒分手,還讓對方鼓勵他去追她媽)
=====但絕對有爛分手的分隔線 =====
今天我們先來講一下,請不要這樣分手。
以形式來說,分手一定要當面講,當面以外的所有形式都不好。最糟的方法容我舉例一下慾望城市裡Carrie和Berger剛分手的一天晚上,Berger回來找她復合。隔天早上Berger自己離開並在Carrie的螢幕上貼了一張便利貼寫著「I'm sorry I can't Don't hate me」(劇情簡介)
直到最後你都可以對這段感情表達一點尊重,不管分手的時候你有多麼不愛了,你都應該跟她當面說清楚。用手機跟msn已經夠爛了,不過好歹對方還能夠回應,像便利貼這種單方面宣告的作法真的很不可取。公司裁員好歹也會把你帶到小房間裡面,派遣人員有沒有要續聘好歹也通知一下,更何況這關係是一對一。
當然也是有見不著面的時候,比如說遠距離。遠距離會分手,大概有九成都是對方已經有了新歡,曖昧,有實無名,差一步就在一起的狀況。(奇妙的是常常被分手的人都不相信) 對方因為天高皇帝遠什麼爛話都說得出口(請回頭參照屁話一篇),加上頂多就是視訊或電話的溝通方式,對我來說只是更加深被分手的羞辱感而已。
另外還有一種想選擇不見面分手的,其實是出於喜歡。怕見了面會分手不成,看到對方會心軟。並不是說假如你這樣你就可以避不見面,這是便宜行事而已!你不夠勇敢或沒有決心分手,並不代表你可以因此不尊重對方。
第二種很爛的分手就是自以為為對方好。分手這件事由單方面來進行的時候,泰半都是自私的,所以我很怕聽到那種為了對方好的說法,也還有一些自以為是為了對方好的作法,真是無意義到極點。
比如說,拖得太久。這種情況常見於,想分手的那方一直想尋覓一個好「時機」來提分手。嘿,只要他還喜歡你,怎麼會有什麼時機是好的。比如考試前不要提分 手,或是他工作現在很累不適合提分手,確實是出於體貼。可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要過,假使已經確定要分手,不需要帶著這些多餘的溫柔,對方不會比較好。 不管什麼時候分手,對方不會比較好。男生不過是在耽誤女生的青春,或是女生在當中假裝自己跟以前一樣愛對方。
更糟糕的,還會直接跟對方說我是為你好。爛台詞族繁不及備載,或許大家也都聽過一些(甚至講過一些?)。 容我重申一下,分手泰半都是自私的。想要分手就要有種一點承擔。那些得了絕症只好分手的都是偶像劇。
分手之後還牽扯不清的,也算是爛分手,不過因為責任歸屬比較難劃分,我僅呼籲那些提分手的人,不要再作弄對方了。你的關心從長久的眼光來看都是偽善,只是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已,只會延後對方復原,讓他抱著空虛的期待。這種爛法以前罵過,就不多說了。
最後,分手的理由大概就是不喜歡對方,或不夠喜歡對方。而假如是要分手,前二者對對方來說並無差異。不過大部分的人都說不出口,只能說些不適合、沒感覺、個性差異之類,我沒有鼓勵大家去跟對方說我不喜歡你了(反正你橫豎是說不出口),但鼓勵被分手的人時刻提醒自己,他就是不要我不喜歡我不愛我了,然後再活下來。
6 則留言:
我好久沒分手了,哈
嗯,活下來了,帶著瘦了九公斤的自己活了下來,也讓朋友虧我肥男變型男...
就算真成好友眼中的型男,也沒有因此比較高興...
在一起九個月,分手至今九個月,看似對稱的時間,卻是南轅北轍的心境.縱然努力地把生活過好,安排著與以往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是,心中的那股疲憊,心知肚明,仍未完全消退殆盡.
不禁懷疑著,究竟是努力還不夠,或者單純只是時間還不夠...
結尾寫的很殘忍,但也很寫實,不論如何都要活過來.
To BH, 恭喜; To TW, 時間到了就到了; To 毛先生,是,請活下來
哇~~大魔王最近文思泉湧挺多產的喔 :P
To K, 還好ㄟ,我的發文頻率大致上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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